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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司法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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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序号

证明名称

事项名称

市级主管部门

1

农村“五保”对象证明

申请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

2

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人员证明

3

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证明

4

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证明

5

领取设区市、县级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职工证明

6

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证明

7

义务兵证明

8

供给制学员证明

9

军属证明

10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证明

11

军队文职人员证明

12

军队非现役公勤人员证明

13

军队在编职工证明

14

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证明

15

见义勇为人员证明

市司法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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