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通知》(宿司〔2022〕9号),现将该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7号),方便帮扶救助对象等弱势群体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丰富帮扶救助“物质+服务”新模式内涵,市局决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明确了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体系的任务目标、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等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站点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6月底前,县(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潜在对象排查、满意度调查、收集反映基层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等。乡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人兼任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日常事务以及与本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对接和协调。健全协作机制,提高帮扶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便利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