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我局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宿司〔2022〕10号),现将该通知解读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为强化矛盾纠纷事后修复,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实现定分止争,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积极引导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打通调解协议履行“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服务全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
二、主要要点
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告知制度,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时,应向纠纷各方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联络员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在非诉讼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明确联络员,负责指导衔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人民法院要明确专门法官或法官助理开展全程指导、全程监督、预先审查、申请受理等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提高司法确认调解案件补贴标准,简易纠纷可按一般纠纷标准发放补贴,一般纠纷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适当高于补贴标准发放。扩大“苏解纷”与“宿解纷”线上对接范围,建立和完善在线司法确认机制,开辟司法确认专门通道。以信息化技术实现当事人、调解员、法官三方“零距离”线上联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