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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成效初显

  • 发布日期: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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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宿城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司法部、省厅以及宿迁市司法局关于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部署,“三抓”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选聘司法协理员16名,协理员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法治建设作用初步凸显。5月,幸福司法所作为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交流会的观摩点,受到了与会领导的充分认可。

一是抓组织保障。宿城区司法局将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落实举措。通过调研座谈、外出考察等方式,并根据《宿迁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结合司法所政法专编配备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了宿城区司法协理员的人员数量、选聘方式和要求、职能定位以及财政保障等,并形成了专题汇报材料。宿城区委区政府关心支持司法协理员制度建设,多次听取司法局汇报,确立了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以“内部择优”方式开展选聘工作。

二是抓队伍素质。出台《宿城区2024年度司法协理员选聘方案》,明确选聘对象、数量和条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各镇街推荐,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选聘了16名综合素质高、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的人员加入司法协理员队伍,并安排协理员在各辖区司法所辅助司法行政干警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培训制度,对新选聘的司法协理员开展岗前培训,并要求各司法所定期开展日常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和业务指导,提升司法协理员履职能力和规矩意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抓管理效能。明确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并指导各司法所建立健全人员分工制度,确保定人定岗。细化司法协理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推动其在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上争当“三把好手”,即“法治建设的好能手、司法所长的好帮手、公共法律服务的好助手”。建立履职报告制度,定期了解工作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司法协理员更好履职尽责。自司法协理员上岗以来,他们在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协助完成合法性审查49件,协办本区域重要事务25起,协助监管社区矫正对象163人,并配合开展了39场次的警示教育等活动。此外,司法协理员还提供了200余次纠纷调解、法治体检、普法宣传等服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7月下旬,双庄司法协理员杜艳艳、蔡盈盈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中得知,市民陈某某因与某口腔医院发生医疗纠纷而感到苦恼不已时,她们主动介入,了解详情,对接医院,沟通调解,帮助陈某某拿到了0.6万元赔偿款,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誉。陈某某为表达感谢,向司法协理员赠送“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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