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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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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孙金言,女,1991326日生,汉族,江苏徐州人,群众,大专学历,现任宿迁市宿豫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拟任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

2.骆维宁,男,19621129日生,汉族,江苏宿迁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沭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拟任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3.唐伦,男,19871216日生,汉族,江苏宿迁人,群众,大专学历,现任泗阳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拟任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4.谢斌,男,19641216日生,汉族,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泗洪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拟任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5.姜绪香,女,198127日生,汉族,江苏宿迁人,群众,大专学历,现任宿迁市宿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拟任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6.李娜,女,1983129日生,汉族,江苏宿迁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宿迁市非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宿迁市市域社会治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拟任宿迁市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

公示时间为:38日―31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宿迁市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336号;联系电话:0527-84362603

宿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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