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用法治守护最美“夕阳红”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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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宿迁市司法局以全省“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助老护老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以法治力量为“夕阳红”保驾护航。
一是开展“温暖重阳”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助老”。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带头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走访慰问老年人,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深入贫困、高龄、留守、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家庭,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利用节日节点,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材料、知识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敬老月”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10月份以来,全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发放便民服务卡、宣传品等法治资料5000余份。
二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优待活动,推进法治“护老”。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营造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畅通绿色通道,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推行优办快办,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服务。10月份以来,全市为老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提供上门服务10余件。
三是开展老年人便捷公证活动,推进法治“惠老”。推进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受援人,按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探索提供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财产提存、遗嘱等一体化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机构加强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共同打造“公证+养老”服务模式。积极为老年人开通办证“绿色通道”,采取远程办证、蹲点办证、上门办证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公证服务。10月份以来,全市4家公证机构联合5家律师事务所,深入6家养老院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活动,为200余名老年人提供面对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家事调解、公证服务、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 (丁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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