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党组,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免去唐良标同志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举同志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洪峥嵘同志任律师工作处处长,免去行政应诉处处长职务;
朱倩倩同志任行政应诉处处长,免去财务装备审计处处长职务;
周玉同志任财务装备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副处长职务;
陆艳莹同志任行政复议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复议处副处长职务;
赵丹丹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蒋亚男同志任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副处长,免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职务;
张轩瑞同志任宣传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宣传教育处一级科员职级;
郝浩然同志晋升为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彩霞同志晋升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博涵同志晋升为行政复议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行政复议处一级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市司法局党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