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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司法行政系统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建设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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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为抓手,紧扣“一站式”平台建设需求,将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入市县乡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做到“应融尽融、应进必进”。2024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调解率达84.9%成功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宿迁实践样本。

一是积极融入主动对接,构建全域调解新格局。2022年宿迁市创新打造“四级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以来,宿迁市司法局成立市域社会治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安排整体进驻中心,同时指导推动各县(区)非诉讼服务中心和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对接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目前,市县两级安排9名工作人员常驻中心负责统筹管理调解工作,选任50名专职调解员常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安排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80名专职调解员全部进驻乡级中心,进驻中心调解组织坚持前置调解、优先调解、依法调解原则,做到“全天候式”对接信访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统一受理分流,“一站式”调处化解,常态化跟踪回访,推动中心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2024年以来,市县两级信访矛盾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乡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5%以上。

二是创新联动调解模式,激发矛盾化解新动能。线上,推动社会治理协同平台与“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对接,积极协调打通数据壁垒,实行案件线上分流、进度实时追踪、文书电子归档;线下,建立“调解+”协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一案一策,组织调解员、律师、信访工作专家会商会办,协同化解,积极构建线上受理分流,线下调解跟进的“线上+线下”双轨并行调解体系,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确保适宜调解的信访矛盾纠纷件件有调解,事事有着落。全面推行“7+1”非诉化解体系,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对达成调解协议但存在履行风险的案件,实行“调解员跟踪+司法确认”双重保障。近两年来,驻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市域社会治理调委会依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8起,引导司法确认调解案件26件。

三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调解服务新质效。实施调解队伍专业化提升工程。通过公开招聘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选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和退休司法干警组建专职调解队伍。2023年新招聘的47名专职调解员80%以上安排常驻县乡两级中心。创新落实培训责任。进驻中心专职调解员全部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市级每年定期邀请全国知名调解专家现身传授调解技能,县(区)通过集中授课、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实训演练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乡级连续两年组织乡村两级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案例交流评析活动。2024年,全市共举办139场调解业务培训,1732人次参加培训活动;举办102场调解案例交流评析活动,1243人次参加交流活动。强化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制定《人民调解卷宗质量评查标准》,建立“季抽查+半年评查”质量管控体系,2024年,全市对在人民调解系统随机抽选的155份调解卷宗开展专项评查,整改问题32项。

(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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