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日期:
2025-01-1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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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治理法治化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2024年,宿迁市司法局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诚信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方式擦亮“信用宿迁”金字招牌,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务实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最优政务诚信体系。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跨部门联合监管占比达50.1%。加强府院联动,形成诉前化解、判前化解、判后化解“三化”融合的实质性化解机制,有效筑牢涉政府机构诉前行政争议预防、诉中府院协同化解、诉后依法问责的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大力推动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建设,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调研、配套制度合法性审查、公开标准审核等。主动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府院联动”会商研讨机制,联合市政府办公室、法院系统共同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复杂疑难问题研讨会,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精细、高效、严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模式。
二是探索推进信用监管,提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宿迁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宿迁市律师行业信用评级及修复管理办法》。从“信用信息的归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评定程序、信用评定结果应用、信用结果异议及处理、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统一。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划分为五个等级,信用评定结果运用按“好、一般、差”三个层级,分别采取激励、严格管理、约束限制等措施,并鼓励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服务关系时,查询其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降低信用风险。为彰显信用修复创新特色,该办法创新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将“参加抢险救灾、赈灾、救死扶伤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公益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参加城市文明创建、交通安全维护等志愿活动”“捐资助学、助残、救灾、扶困或者其他公益事业捐款”等公益行为作为信用修复、提高信用等级的具体举措,充分激发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使命感,引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提升服务质量,不断积累自身信用,收获更多信用红利,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积极推进信用应用,凝聚“信用宿迁”法治合力。着力提升信用数据供给能力,加强信用数据质量管理,主动配合市发改委,完善数据库对接和接口调用等信用信息交换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将“双公示”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实现数据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均达100%。将诚信教育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重点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国家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好工作。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培训中,将诚信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每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对全体应试人员群发“诚信参考”短信。实施动态管理,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及干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工作中,开展信用核查,有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法律服务行业及司法行政队伍中广泛应用。2024年,信用信息应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用超过5000人次。
(陶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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