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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法治巡察助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 发布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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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宿迁市围绕《宿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将合法性审查事项纳入法治巡察,通过常态化法治巡察,不断压实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责任,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截至6月份,全市共开展6轮法治巡察,共审查16家乡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查阅文件决策750余件,反馈整改问题42条。

一是明晰重点建清单,以联动查专项。继续深化全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将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运行情况纳入各级法治巡察清单。强化专业力量,从政治素质好、熟悉法治业务工作的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顾问中选派人员参与法治巡察,巡前就合法性审查内容、流程等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坚持三查三问的巡察方式,以查资料问成效、查制度问职责、查实地问落实为主抓手,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是否应审尽审、合法性审查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巡察准度。

二是找准症结交清单,以督导促整改。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一个被巡察单位一份问题清单,以现场交办、书面督办形式剑指责任单位,形成症结”“顽疾条目式清单,力求通过巡察为各单位精准绘制法治画像。今年已发出法治督察意见书5份,目前相关问题不足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巡察整改回头看,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建章立制,坚持当前改长久立相结合,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构建巡察反馈整改提升闭环机制。

三是落实督办列“清单”,以考评强运用。提高乡镇(街道)合法审查执行情况的考核权重,将法治巡察结果列入各地日常监测清单,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启动重大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挂牌督办;对巡察中发现的特色亮点工作总结提炼为典型案例,印发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今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共否决事项11件,文件合同共退回完善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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