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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健全执法队伍“准入+退出”动态化管理机制成效明显

  • 发布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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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司法局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资格审核、证件清理及注销管理各流程,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准入+退出”全留痕管理机制,聚力打造一支本领过硬、纪律严明、可进可出的新型行政执法队伍,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全方位提升。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依托,夯实“准入”基础关。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将参与教育培训作为执法队伍准入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求初次申领人员完成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2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学习。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建立定向合作机制,搭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将公共基础知识、业务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相关学习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并通过平台向所有执法人员开放。参训人员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可自行选择学习内容,定制培训课程,有效保障培训内容科学性、针对性。参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学时及考试达标情况等信息均实现信息化、数据化管理,为司法行政部门判断人员准入资格提供依据,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真实客观、质效双提。截至目前,全市9860名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平台完成6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扎实提升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二是以资格审核为防线,严把“准入”审核关。将各行政执法机关作为行政执法资格审查的“第一道防线”,由各相关执法部门对拟申领证件人员编制性质、在岗情况、受到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组织通过审核人员填写《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表》,并统一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市、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二次审核”,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职能,重点所在岗位执法职权的配置情况。审核均通过的,经线上“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平台完成证件制发申请和审核,证件制发后,执法人员岗位、编制等信息均可通过平台进行实时查询,实现“线上备案”,确保有迹可循。

三是以证件清理为抓手,明确“退出”新机制。2019年以来连续6年每年一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明确清理情形,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除了已经退休、调离、辞职(退)、调岗等不在执法岗位的情形,需要进行证件清理外,坚持从严管理导向,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期间出现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涂改转借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未经年度审验行政执法证件、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尚在处分期间等符合《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11种情形的,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暂扣。强化“干事”导向,对行政执法人员出现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受到刑事处罚及其他不适宜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等不符合持证资格情形的,按流程予以清理。所有清理情况均在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有效发挥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合力。

四是以注销处理为手段,实现“退出”全闭环。证件清理情况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线备案,填写注销原因,完成注销后,平台可实现对行政执法证件“准入”及“退出”轨迹的闭环留痕和实时查询,有效提升执法证件高效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已清理完成不符合执法资格人员447人,占全市执法队伍总数的4.5%,其中非执法岗位72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称职)1人,在行政处分期间12人,受到刑事处罚5人,辞职或调离185人,被开除1人,退休86人,由市(县、区)司法局对12名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证件予以暂扣,对不具备执法资格其他人员的证件予以收回,并全部完成平台注销管理。                  (谢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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