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证四个方面做好收费调整工作
- 发布日期:
2024-04-1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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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全省公证机构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宿迁市公证行业从三个方面开展收费调整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一是开展微调研。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市场调节收费价格的公证事项,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经济发展水平相似地区的公证机构收费标准,做到收费标准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市县联动。召开市公证协会常务理事会,专题讨论、审议公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充分听取意见,达成共识,确保收费标准的统一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做好公示工作。要求各公证机构提前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新的收费标准,并安排专人对当事人的疑虑做好解释工作,详细告知此次调整的背景、目的,确保当事人理解。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意定监护公证、预嘱公证、遗嘱检认公证等前沿业务研究,努力满足当事人多元化服务需求。压缩办证时限,在法律规定的办证时限的基础上,压缩至五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逐步提升群众的办证体验。 (郑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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