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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强三全”推动村(居)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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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村(居)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明确责任体系,建强帮教队伍,强化修复成效,“三强三全”精准护航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流程参与矫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支持,将村(居)民委员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本地乡镇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每村至少1名村干部辅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市有1800余名村干部加入矫正小组参与帮教工作,通过组织村干部日常走访,及时了解上报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活动范围、社会交往等情况,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平稳可控,构建起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村(居)“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控帮教工作体系。

二是强化队伍力量,全方位参与帮教。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调解员、网格员、乡贤、“五老”人员等基层力量一并吸纳到村(居)帮教工作队伍中,签订帮教责任书100余份,协助开展入户谈话教育,增强对矫正对象帮教的实在效果。协助司法所开展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助困助残、心理咨询、指导就业就学等基础工作,发现矫正对象出现失联、情绪失控、行为异常、有犯罪倾向苗头等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反馈,协助做好人员稳控,心理疏导,思想教育,纠纷化解和应急处突工作,不断健全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第一道防线”。目前,村(居)帮教队伍已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10余人次,对6人实施心理干预。

三是强化靶向矫治,全要素参与修复。村(居)帮教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司法所召开矫正对象、被害人共同参与的“圆桌会议”,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调解矛盾纠纷,修复被害关系。针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心理负担重、家庭亲情淡、社会适应难、就业迷茫多的特点,依托各损害修复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重建信心,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各村(居)党员干部根据矫正对象技能特长、身体状况等,开展村居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清扫村(居)道路、清理绿化带、发放安全提示、宣传防电信诈骗知识。元旦至春节期间已开展技能培训23人次,指导就业和就学17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7人次,提供心理辅导20人次。                                                (宋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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