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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 发布日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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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健全我市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难题,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医保发〔2022〕85号),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起步,待条件成熟后,参保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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