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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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司法局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22/2023-00092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10-16
文号 宿司〔2023〕17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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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宿迁市司法局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宿迁市司法局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司法局

                          20231016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司法局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

“三进三入”落实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入执法入监察入司法的决定》《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落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导,以助力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载体,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目标。通过我市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宿迁建设水平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

二、任务分解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宣传普及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列入普法“信风”,进一步增强“八五”普法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宣传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全过程,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推行“三单一书”制度,加强工作提醒督促,定期制发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对当月涉及到的普法重点任务进行再提醒,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宣传常态化。强化考核推动,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作为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带头学习、遵守和运用,确保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局普法处,市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局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重要节日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多形式加大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宣传力度,依托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常态化推送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等相关内容,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深入挖掘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生动讲解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创作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相关的法治动漫、书画摄影等文化产品,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普及,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局普法处,市局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

(三)全力推进贯彻执行。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相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推进部门按照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制定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管理和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实施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各部门深入实施。督促指导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实施部门,围绕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相关处罚规定,全面梳理,详细归纳需要规范的自由裁量项目,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裁量基准,确保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公正、精确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督处,市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各县区司法局

(四)不断加强法治督察和监督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察,及时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涉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秘书处、督察处,市局执法监督处,各县区司法局

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确定的各相关实施部门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有效承担法规实施的主体责任。根据我市立法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配套制度制定情况督查,倒逼责任部门全面、准确推进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贯彻执行。加强对近两年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相关条款的研究梳理,对明确规定由市、县(区)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其他规定的,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清理自查,对应制定而未能制定的及时进行制定;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制定的,督促相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进行报告说明。(责任单位:市局立法处,各县区司法局

(六)切实强化复议适用。市县两级复议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对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适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能力。强化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个案适用,在办理案件尤其是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案件时,应当将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作为适用的重要依据,并注重研究解决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典型案例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局复议处(应诉处)、各县区司法局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完善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的补充和细化实现了法律法规在各层级的上下衔接是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推进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区)司法局、市局各处室结合方案要求和本单位工作职能进一步细化相关举措,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方联动,汇聚合力,确保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工作实现全覆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增强工作实效。县(区)司法局、市局各处室要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采取高效有力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强化资源共享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为不断推进法治宿迁建设贡献力量


宿司〔2023〕17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司法局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三进三入”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