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深化法治宿迁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新格局,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群众。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全市“十四五”规划,融入到“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统筹推进。始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法治宣传教育深刻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坚持守正创新。主动适应科技变革和网络传播新趋势,针对不同法治需求,提升优质普法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更加全面,全民普法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信法用法的氛围有效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100%,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普法知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全市万人失信率、万人成讼率、非正常信访量逐年下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逐年递增,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更高水平法治成为宿迁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广泛建立专栏专区,大力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宿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的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建设好市、县(区)、乡镇(街道)宪法教育场馆,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基本内容,推动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传月”为载体,充分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文明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劳动权益等法律法规宣传,保障民计民生。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合法权益。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非法集资、金融、消防、禁毒、扫黑除恶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保障社会安定。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等活动,每年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纪考法制度,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健全完备的法治课程体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时要求,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实施法治课教师网上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法治课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通过模拟体验、高仿真实物参观、“以案释法”等形式,让青少年在亲身体验过程中感受法律的力量,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参与一次活动。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形势要求,加快推进法治化园区建设,主动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积极培育企业法治理念,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进一步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等,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四)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大力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深入开展“普法进万家”、“法治文化村村行”等专题普法活动,加强对村(居)民的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使其掌握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引导村(居)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遵守公序良俗、维护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完善村居(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管理水平。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文化建设中,融入到全民守法普法各环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宿迁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文明诚信建设相衔接,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深化法治文化活动品牌打造。加强重点普法活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鼓励跨区域、跨领域普法合作,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展播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逐步增加法治类文化活动在惠民巡演、基层行等演出活动中的比例。实施“一县(区)一品牌”计划,推动各县(区)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活动品牌。
3.推动法治文化融合发展。紧扣大运河文化带(宿迁段)法治文化建设,做优“宿迁法治建设论坛”,做强“宿迁运河品牌电商法治保障中心”。将法治元素植入手工技艺、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民间舞蹈等特色民间文化,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等场所,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宿迁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和内涵。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元素。组织开展市域内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将泗洪大王庄、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等红色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坚定中华法律文化自信。
4.加快法治文化创新发展。推进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各级各类普法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大赛、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下基层。加强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和巩固提升,对已建成的阵地要健全完善维护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发挥作用。
(二)深化普法宣传工作
5.把普法贯穿到法律实践的各个环节。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征求意见相关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通过网上宿迁、宿迁之声、速新闻等媒体进行发布或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展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答惑,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法律服务过程变为普法宣传过程,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办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律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从业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队伍,发动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制定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优先发展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明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以及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依托基层法庭、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各级各类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司法执法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利用“12348”等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
7.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快对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升级改造,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的建设和应用力度,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持续加大人工智能、语音识别等技术手段运用,为各类人群的法治需求精准“画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探索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学技术,持续研发线上普法产品,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对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依托宿迁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动态推送普法新闻资讯,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普法服务,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新模式。
(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8.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运用“村(居)民积分制管理”、“援法议事进小区”等创新治理模式。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治入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三八”维权周、“家庭学法竞赛”等主题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进一步强化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加强涉诉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模式。
9.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法企同行”主题活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企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推动企业将合法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所有职工的法治培训,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树牢职工依法维权理念。
10.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依法加大网络空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新时代·清朗e空间”系列主题行动,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落实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深化网民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整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普法工作的主管职责,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构建起分级负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全面探索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严格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党委宣传部门和文化广电部门要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县级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组织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5年内对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专款专用,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效果评估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督,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评估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按规定表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鼓励聚焦普法工作创新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