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
- 发布日期:
2022-01-14 - 来源:
- 访问量:1
序号 |
违法行为种类 |
从轻、减轻处罚 适用条件 |
相应法律依据 |
1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
2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
3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 |
4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 |
5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当事人主动供述应急管理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 |
6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当事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 |
7 |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六条 |
备注:1. “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该项违法行为不涉及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不涉及违反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2. 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的中档以下确定行政处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3. 立功表现,是指当事人有揭发他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查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阻止他人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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