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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推动“六个规范”提升述法工作质效

  • 发布日期: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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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泗阳县将述法工作作为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出台《泗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述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迈向新高度。

一是规范内容。分类制定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园区、执法机构6张述法清单,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述内容,聚焦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结合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察建议、司法建议以及群众反映,动态调整述法内容,有效提高述法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规范流程。创新“学法+述法+点评+质询+测评”述法模式,逐步固化述法流程。会前开展集中学法,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依法治县委员会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既肯定成绩也点出存在问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法治观察员现场质询并进行测评打分,相关负责人脱稿给予回应,述法各流程有效衔接,述法工作规范性大大提升。

三是规范时机。与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同步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在依法治县委员会或县委常委会上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突显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根据依法治县阶段性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和见人见事原则,适时组织“以案述法”“领域述法”,相关负责人深入剖析重大法治案件和相关法治情况,倒逼行政机关切实依法行政。

四是规范方式。开展正反两面典型对比述法,正面典型推广经验、强化示范带动效应,反面典型自亮家丑、做好警示整改。每年根据法治督察考核、群众满意度、行政复议与应诉以及上级通报情况,每年至少选取5名工作开展情况排名靠前或者单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正面典型述法,出现行政复议被纠错、败诉案件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反面典型述法,有力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反面警示督促整改作用。

五是规范督导。将问题整改作为提升述法质效的重要方式,实施“全面督察+专项督察”“综合督察+个案督察”相结合的督察模式,反面典型述法单位全覆盖督察,正面典型述法单位减少督察频次或确定为免督单位,重点督察质询、点评等述法环节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经检查评估后销号。对2家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述法已成为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重要载体。

六是规范结果运用。强化述法与党委巡察、高质量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统筹衔接,把述法情况作为法治建设考核评分重要参考,将述法结果及时抄送组织部门和党委巡察部门,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委巡察重要内容,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探索“述法+学法”模式,针对述法中反映的问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靶向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泗阳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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