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四中心”扎实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创新
- 发布日期:
2024-07-24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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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沭阳县深入贯彻落实基层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关键环节,围绕“四个中心”扎实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构建以“队伍”建设为中心的执法提升机制。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七支沭阳综合执法队伍和30个乡镇综合执法局,对执法人员的数量、学历、年龄设定标准,每个乡镇不少于6名在岗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并按照执法人员与协管员不低于1:1的比例配齐协管人员。全面整合乡镇、自然资源规划等各站所人员力量,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谁考核”原则,对执法辅助人员“严进严管”。同时加强办公场所等硬件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保障装备,抓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对执法行为可回溯管理的精确度。
二是健全以“审核”规范为中心的日常监督机制。推进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制定《关于加强全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司法所作为乡镇法制审核机构,负责审查乡镇重大执法决定,规范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做到“五统一”(统一办公场所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装备标识、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文书)。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综合执法考核管理制度、车辆和装备管理等一套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指导手册和案例解析手册,实现执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指导各乡镇制定综合执法考核管理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编印乡镇综合执法局指导手册、乡镇综合执法案例分析手册,提高基层综合执法水平,促进乡镇综合执法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强化以“清单”管理为中心的权责运行机制。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统筹谋划、联动推进,制定并依法公开县乡两级执法权责清单,明确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和县级7支综合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70项,其中城管局赋权36项、住建局赋权16项,农业农村局赋权7项、卫健局9项,文广局和资规局各1项,并进行公布,充分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信息动态公示,指导乡镇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通过清单逐项明确职责、依据、时限和责任,确保“授得准、接得住、用得好”。
四是建立以“创新”发展为中心的职能延伸机制。聚焦“执法监督+人民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专业精、职能清、属地熟的优势,强化司法所调解和执法监督职能。在3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室,负责对所在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镇街延伸,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今年累计开展随队执法监督工作6次,执法矛盾下降65%,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成功率达100%。 (沭阳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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