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峥嵘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6-1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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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司法局党组,市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洪峥嵘同志晋升为四级调研员,免去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广涛同志任律师工作处处长,免去法治督察处处长职务;
郝浩然同志任法治督察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处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章银银同志任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处长、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职务;
丁国娟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免去宣传教育处处长职务;
刘普同志兼任宣传教育处处长;
蒋亚男同志兼任宿迁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宿迁市城区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琼同志任行政复议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复议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楠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律师工作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吕朝阳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副局长(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飞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一级科员职级;
苏冠强同志晋升为律师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
许德成同志晋升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陶增明同志晋升为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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