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2022-2025年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2-0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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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完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在立法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水平,经评审研究,现将我市2022-2025年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以下简称基层联系点)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联系点名单
(一)乡镇(街道)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街道办事处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二)村居(社区)
沭阳县沭城街道府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泗阳县李口镇罗圩村村民委员会
泗洪县青阳街道城中社区居民委员会
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大圩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行业协会
宿迁市律师协会宿豫分会
宿迁市现代物流协会
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宿迁市餐饮食品安全协会
沭阳县桑墟镇企业家商会
泗阳县温州商会
(四)大中型企业
江苏首义薄膜有限公司
江苏聚成金刚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双鹿电器有限公司
(五)小微企业
宿迁宿城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苏北输气分公司宿迁分输站
二、职责范围
(一)对市政府立法规划、计划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府立法项目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问卷调查、立法听证、立法论证,协助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调研和后评估工作;
(三)以第三方名义参与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评议;
(四)提供涉及本企业、本行业或者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本企业、本行业或者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五)反映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
(六)接受问卷调查、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协助提供基层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
(七)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就我市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受邀参加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活动;
(九)其他与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基层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培训指导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基层联系点的工作开展。
(二)请各基层联系点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认真做好相关联系事项,积极发挥行业领域的专业和优势,坚持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针对性原则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将适时通过意见征询、民意调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开展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断提升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三)基层联系点联系期限为三年(2022年11月-2025年11月),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市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履职情况等适时予以调整。
宿迁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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