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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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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宿政规发〔20192),决定20191215日起,实行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随后,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市城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宿城管委发﹝20194号号),并严格落实《办法》有关规定,整合各方力量,扎实推进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等环节规范管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包保、查处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实施禁燃以来,禁燃区域内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禁燃区域内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彻底消除了以往节日期间硝烟弥漫、满地纸屑和燃放噪声等问题,禁燃区内连续两年春节期间实现零燃放据统计,201911日至20191231日,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47ug/m3202011日至20201231日,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45ug/m3,同比下降4.3%

一、后评估有关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通知》(宿政办发[2021]6号)要求,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组织开展对《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后评估工作要求,制定了《办法》后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包括组织开展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撰写评估报告等内容,并成立工作组,将各区、市有关部门和市城管局有关处室纳入进来,统筹抓好后评估各项工作。二是开展调查问卷。根据《办法》主要内容,侧重于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下步建议,制定了包含13项内容的评估调查问卷,并通过网上征集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组织实施,全面评估《办法》实施情况,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其中,现场发放共1000份,宿城区300份,宿豫区和市经开区各200份,湖滨新区、苏宿园区、洋河新区各100份。三是召开座谈会。723日下午,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办法》实施后评估座谈会,对《办法》实施两年来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征求有关意见建议,各区城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市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京宿公司等参加会议。会上,市城管办对禁燃两年来有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参会人员围绕《办法》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想法建议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就一些评估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四是编写评估报告。7月初,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负责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进行全方位评估,多层级编发后评估报告,对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采取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到市级后评估报告中,确保评估报告的全面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办法》落实情况

《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经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公安、应急管理、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各区,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禁燃措施,全方位、大力度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常态化推进禁燃禁放。2019109日,市政府出台《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成立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随后,市禁燃办迅速启动,制定印发《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禁燃区域、重点任务及具体措施,统一编发禁燃公告、标语、彩页、告知书和承诺书等系列宣传材料,同时,及时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在高峰管控期间坚持每日一报、每周通报,推动禁燃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围绕人人皆知,高密度开展宣传发动。坚持大张旗鼓、铺天盖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总原则,全面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和媒体互动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公示栏、电子屏、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以及群发短信、微信推送、电视字幕等手段,在居住小区、商业广场、宾馆酒店和建设工地等重要点位,多渠道、多维度、全覆盖宣传禁燃各项规定,并全面发动属地人员通过设置宣传点、滚动播放禁燃规定、入户发放禁燃告知书,面对面解读禁燃有关政策,全方位营造禁燃禁放良好氛围。20202021年春节前后,累计发放禁燃告知书35.8万份,签订禁燃承诺书10.5万份,设置宣传牌及标语等1.1万处。

三是强化定人定责,全方位织密包保网格。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总体思路,充分整合公安、城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等各方力量,以居住小区、商业街区、宾馆酒店、建设工地等为单元,逐一划片包保,层层签订责任书,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包保到片区、落实到人头,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全方位、无死角织密联防联控包保管控网格,并建立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反馈等信息交流机制,特别是在农历腊八、小年、除夕、初一、初五、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采取重点巡查、驻点管控等措施,如2021年春节期间,我市出动城管、公安及街居人员9800余人次、巡查车辆710余辆次,全时段抓好禁燃管控。

四是突出联合联动,大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公安、城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违法燃放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做到快速反应、严厉查处。禁燃以来,先后查处违规燃放49起,处罚50人,罚款1.95万元,查处非法储存30起,拘留31人,收缴烟花1150箱,鞭炮664万响。此外,采取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发新证、过期不续批,以及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禁燃区送货等系列措施,目前,禁燃区域内原有的76家销售点全部停止销售。

五是聚焦前端疏导,多举措加强源头防控。依托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辖区结婚、生子、搬家、购车、升学,以及工地开工、店铺开业等易发生违法燃放行为信息,提前安排专人上门打招呼,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到位,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湖滨新区在春节期间,重点围绕婚丧嫁娶事宜,组织城管队员对运河金陵酒店及翰林街、井头街区餐饮单位进行排查宣传,要求餐饮业主和订单客户分别签订禁燃承诺书。同时,因地制宜设立烟花爆竹上交点,采取礼品换烟花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上交储存的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存量。此外,在落实禁燃的同时,逐步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等更安全环保的替代方式。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可以说,禁燃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禁燃区外出现集中燃放现象,去年春节一些市民到骆马湖边集中燃放烟花,虽然此处不在禁燃区域范围,但集中大量燃放,不仅带来短期内交通压力加大,更给骆马湖水质和岸坡环境造成污染。二是一些商家违法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城郊接合部等区域较容易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目前全天候禁燃区域范围较小,不能涵盖中心城市核心区,比如,经开区北京路以南大部分居民小区,宿豫区西楚大道以东等区域不在禁燃区内。有的禁燃区和非禁燃区仅一路之隔,且都处于居民小区集中区,给日常禁燃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总体来说,禁燃两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禁燃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否则就会前功尽弃。下一步,市城管局还将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会同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办法》落实落细、落地生根。

一是狠抓宣导不放松。利用多种载体和渠道,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四级联动机制。一方面抓时间节点宣导,在春节、中秋、升学季等节点前夕,用足用好居住小区广播和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等载体,超前密集做好禁燃宣传引导;另一方面抓重点场所宣导,对宾馆、酒店、建设工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重要场所,常态化开展禁燃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禁燃各项规定。

二是狠抓包保不放松。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不断完善烟花爆竹禁燃定点包保制度,在高峰管理期间,重点围绕辖区居住小区、商业中心、建设工地、工业企业等部位,严格落实划区划片包保措施,做到逐一包保、定人定点、严防死守,全面抓好包保区域禁燃宣传、信息收集、及时劝阻等工作。同时,结合党建进小区、执法管理进小区等工作,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禁燃区域内各网格单元防控工作。

    三是狠抓严查不放松。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违规行为管控,特别是在春节等高峰管控期间,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检查力度,对巡查发现和市民举报的违法燃放行为,做到迅速反应、及时查处,依法严厉处罚,确保实现禁燃区内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

此外,鉴于禁燃两年工作实际和各区、市有关部门所提建议,现就下一步禁燃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安、应急、城管、交通、住建等部门联动,联合推动禁燃管理和查处;二是坚持市县联动,推动三县城区同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三是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由政府统一组织策划一场燃放烟花庆祝活动,比如烟花秀等;四是对暂未纳入禁燃区的骆马湖畔碧湖银滩、沙滩公园等区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行为的规范管理,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规范、干净、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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