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建议后,立即与市财政局进一步沟通协调,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根据建议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作更多有益的探索研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宿迁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打造市县乡105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31个,开设远程公证服务点49个,为全市1394个村(居)配备709名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形成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一、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知晓率。全面推动《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00余场次,村(居)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法治宣传及讲座24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7万余份,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二、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和乡镇(街道)远程公证服务点建设,努力打造“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以来,全市已办理公证12.9万余件,法律援助2.5余万件,司法鉴定3.3万余件。
三、加大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制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力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围绕企业设立、成熟、衰退等各个阶段,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建立企业需求反馈机制,定期收集企业对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精准匹配企业需求。2021年以来,开展园区企业法治体检7800余次。
四、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宿迁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清单》,细化村(居)法律顾问职责与服务标准、服务范围、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挂牌服务”“见面服务”。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人员配比和考核管理,对村(居)法律顾问及时动态调整。2021年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12.2万余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近5700件。
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连续多年将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民生实事项目,与财政部门将法律援助经费、律师顾问经费等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强相关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并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公益资金共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促进我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升,我局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持续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乡镇(街道)远程公证服务点建设,加强对直接服务群众的岗位人员培训培养,促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备和服务水平提升,努力将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成面向群众就近提供服务的一线窗口。
二、持续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明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工作经费发放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年度评先评优,倒逼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地见效。
三、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发挥线上新媒体宣传优势,生动、立体、全景展示公共法律服务获取途径,扩大宣传覆盖面。聚焦主要节日节点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开展面对面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首选率。
四、持续做好预算资金统筹调度。联合市财政局加强保障法律顾问补助及各项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支出,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不断加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力度。
本条建议原文及答复件可以公开。
宿迁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赵丹丹
联系电话:8436262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