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党组,局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为理顺工作关系,现将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韩学艳 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市委分管领导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工作。
分管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联系沭阳县司法局。
黄建兵 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不参与局机关分工。
王昌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宿迁公证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宿迁市宿迁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泗阳县司法局。公证和司法鉴定等工作方面与戴诚同志互为AB岗,其他工作与邱耀久同志互为AB岗。
邱耀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立法处(备案审查处)、行政复议处、行政应诉处。联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与王昌翔同志互为AB岗。
朱东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和“放管服”工作;负责系统内食品安全、打击侵权、打假等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互帮共建”工作;负责系统内禁毒、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负责律师管理、破产管理人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律师工作处、12348指挥中心(司法行政执法处)、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联系宿豫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工作等方面与张大伟同志互为AB岗,其他工作与胡慕伟同志互为AB岗。
马宏砚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联系机关群团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联系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司法行政工作,与张霁鸣同志互为AB岗。
张大伟 党组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法治督察、法治考核、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负责系统内知识产权保护、宗教、反邪教、处置非法集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学研究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市政府法制事务服务中心(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联系泗洪县司法局,与朱东升同志(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工作等方面)互为AB岗。
胡慕伟 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关文明城市创建和系统内营商环境、安全生产、信访、农民工等工作,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平安家庭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审计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城区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联系宿城区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市人民调解协会,与朱东升同志(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工作除外)互为AB岗。
戴 诚 二级调研员
协助韩学艳同志联系市公证员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市湖滨新区司法局,与王昌翔同志(公证和司法鉴定等工作)互为AB岗。
张霁鸣 三级调研员
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协助韩学艳同志负责局机关挂村包户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律扶贫、双拥、老龄(老干部)、青年、妇女、残疾人、关工委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市洋河新区司法所,与马宏砚同志互为AB岗。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