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22/2022-00063 分类 机构领导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2-06-06
文号 宿司党组〔2022〕17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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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党组,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为理顺工作关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房庆忠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助市委分管领导做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工作。

分管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联系沭阳县司法局。



黄建兵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

不参与局机关分工。


丁志康二级调研员

协助房庆忠同志联系市公证员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市人民调解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与戴诚同志互为AB岗。


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宿迁公证处工作;负责系统内知识产权保护、宗教、反邪教、处置非法集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宿迁市宿迁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泗洪县司法局。与丁志康同志互为AB岗。


王昌翔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律师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信用体系建设、法学研究和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律师工作处、行政审批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宿豫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邱耀久同志互为AB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后续照管)、互帮共建工作;负责系统内禁毒、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12348指挥中心(司法行政执法处)、市政府法制事务服务中心(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中心)、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指导站,联系泗阳县司法局。与周永波同志互为AB岗。


邱耀久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等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工作,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立法处(备案审查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城区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联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与王昌翔同志互为AB岗。


朱东升党组成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法治督察、法治考核、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和放管服工作;负责系统内食品安全、打击侵权、打假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审计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联系市湖滨新区司法局,与张霁鸣同志互为AB岗。



马宏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文化建设工作,联系机关群团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联系宿城区司法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司法行政工作。


张霁鸣四级调研员

协助房庆忠同志负责局机关挂村包户、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系统内法律扶贫、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双拥、信访、老龄(老干部)、工青妇、残疾人、农民工、关工委、平安家庭建设等工作。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市洋河新区司法所,与朱东升同志互为AB岗。

特此通知。

中共宿迁市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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