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秉承“优质公开”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成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助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立足经济发展,深化重点公开
(一)突出市场主体信息公开。顺应市场需求,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助力打造可感优质的政策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合法合规经营。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展示,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环境氛围。(责任单位:立法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审批处、办公室)
(二)突出降费减负信息公开。持续落实宿迁市助企纾困20条、宿迁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惠企12条服务举措,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宣讲。(责任单位: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办公室)
(三)突出惠企政策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积极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及时公开申请条件、渠道,方便企业获取信息、提交申请、享受优惠。做好宿迁企业法务网企业合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责任单位:立法处、律师工作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办公室、指挥中心)
二、立足民生保障,深化热点公开
(四)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做好法治宿迁、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动态发布,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宿迁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数据收集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智慧戒毒”“智慧矫正”“智慧调解”“智慧普法”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大共享、业务大协作。(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公共法律服务处、社区矫正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指挥中心、办公室)
(五)规范开展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深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单位应以开通热线电话、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收现场咨询等方式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在局网站建立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切实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具有较强公共属性,以及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监管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局各事业单位)
(六)常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局属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疫情防控信息,积极向市政府“抗击疫情宿迁在行动”专栏投稿,配合上级部门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发布受疫情影响的政务服务、法律服务等信息,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做到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权威发布保持协调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立足政策解读,深化焦点公开
(七)做好政策汇集发布。完善宿迁政府法制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严格执行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按照规范的网络文本格式发布,优化数据下载功能,稳步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上传工作。市局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市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政策文件,以完整准确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各处室、单位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一键查询、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各处室、单位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责任单位:立法处、办公室)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完善以12345政府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知识库为基础,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为龙头,各处室单位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更好解答法律援助、公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政策文件和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专家解读、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场景演示、短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形式多维度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政策文件库。(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
(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政务微信微博、局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等渠道,及时搜集发现社会热点问题,密切关注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规范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四、立足基础建设,深化规范公开
(十)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成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15+4项制度,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严格按照宿政办发〔2021〕23号文件规定,动态更新完善市局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项清单,并及时发布2022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清单。严格按照宿政办函〔2021〕21号文件中的配套图表及文书格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防范法律风险。(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十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11月底前,局属政务类移动客户端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局网站集约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化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及时通报各处室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准确以及咨询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
(十二)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持续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积极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区)司法局编制完善本系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清单,并及时发布2022年版。(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立足工作保障,深化信息公开
(十三)明确工作职责。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紧抓细各项工作,推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等各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及时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十四)严格推进落实。各处室单位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事项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局办公室要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十五)突出结果运用。局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查,将各处室单位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结果纳入局机关年终考核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要求高质量落实到位。
宿迁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