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22/2024-0000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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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1月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269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sfbgs126.com)。

、总体情况

2023宿迁市司法局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拓展信息公开、规范自身运行、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确保权力阳光运行、透明高效、扎实推进。荣获全市“大数据政府网站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日报宣传报道。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000余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400余条。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依法办理3起依申请公开信息。

新华日报2023年12月7日报道,宿迁市:深化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司法”

一是突出标准化,打造“规范公开”。推动平台资源统筹联动,新设法治宿迁视频号,构建“两微一号一栏一网一报信息公开大平台,利用法治宿迁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和宿迁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司法行政信息日报,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全市标准建设,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调研、配套制度合法性审查、公开标准审核等,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市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清单。

开设“法治宿迁”视频号

二是突出实效化,打造“便民公开”。实现便民事项线上办理信息共享、平台互联,利用政务服务网公示40项权力事项在线办事指南查询及在线办理在全市各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投入使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110台,投入运行以来,总点击量超40万次,咨询人数8000余人次,视频咨询3900余人次。结合“4·8司法日”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律师、人大代表等“零距离”监督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提升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及时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局长信箱等平台回应公众诉求170余件。

在全市投入使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110台

上线参加《12345民声在线》栏目,现场解答听众问题

三是突出特色化,打造“法治公开”。坚持征集意见提升立法质效,通过市局网站专栏征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等6部地方立法意见;制定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设立2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提高地方立法基层参与度录播《万家学法》节目累计开播37期,关注量达30余万人次,并获宿迁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一等奖。通过各类渠道发布视频图文解读55篇次,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地方性法规规章解读等事项。

录播《万家学法》节目累计开播37期

汇编发放《宿迁市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6册200余件精品案例

召开多场新闻发布会

图文政策解读

四是突出信息化,打造“智慧公开”。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全面落实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和网上留言24小时咨询解答;实体化运行“宿迁市企业法务网”,全市70家律师事务所进驻宿企法服网,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开发“宿法通”微信小程序,实现群众在线法律咨询、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在线纠纷调解、在线公证办理等一屏即达。

创新开发“宿法通”小程序,入选“江苏智慧法治创新年度入围案例”,

该案例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地级市入选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3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仍存在政策解读时效性不高依申请办理联动性不够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整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及时、便民。

(一)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加强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审核,围绕政策文件和高频咨询事项,持续创新视频、图文等解读形式,更好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二)推进信息联动共享。推动局机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联动机制,针对重点依申请公开案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会办处置,严格履行勤勉检索义务,统一答复口径,规范制作答复文书消除法律风险。

(三)加大工作考核指导。局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促引导处室单位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开展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各处室信息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案例等,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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