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269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sf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宿迁市司法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宣传贯彻新《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扎实开展学习培训。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业务能力为目标,将政务公开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坚持“请进来”,11月5日,邀请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处处长刘增昌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全面解读新《条例》,细化工作要求,做到政策清、方向明。
坚持“走出去”,积极组织局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学习考察政务公开尤其是标准化试点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坚持“常指导”,及时将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部署以及典型案例,传达落实到个相关处室,明确工作要求,与时俱进提升业务能力。
(二)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达1258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675条、政务微博392条、微信公众号191条。
一是重点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将法律援助工作再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12个“提升帮扶成效”项目之一,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我局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和微信微博宣传信息39条。
二是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提升预决算透明度。按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及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及时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
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标准化公开。对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梳理公开16个公开事项,逐一明确责任人,明确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化进行政务公开。
四是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强化了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通过市局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2019年,我局参加回应公众热点和重大舆情数1次,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件,通过《您知道吗?》栏目解读政策文件2次。
(三)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市司法局注重从制度上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确保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备案登记、流程化办理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注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将落实工作责任情况和推进工作一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工作有计划、推进有步骤、年终有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迁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文件,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依可规;依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修改完善了《宿迁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
(五)持续探索加强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改革后及时对局机关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和全面优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并将门户网站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局长信箱、12345网上舆情等舆情。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法治宿迁”向社会公开政务动态、政策解读、热点咨询等。将“法治宿迁”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新优化,提供智能法律咨询、智能法律文书生成、在线业务申办、信息查询等服务,并免费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在线视频法律咨询和业务办理辅导,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24小时不打烊的专业法律服务。三是进一步推进试点。积极落实市政府以试点促普及、以标准促提升、以公开促深化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编制了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清单,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办事指南等,对平台内容不断进行完善。
(六)严格落实监督保障要求。一是我局着力做好统筹规划,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细化考核评估标准,提高执行可行性,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三是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采取定期邀请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的做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2019年,分别于4月8日和12月3日邀请30余名群众走进市司法局,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全部逐一落实整改,有效提高了监督实效。
举行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走进宿迁市司法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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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5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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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48546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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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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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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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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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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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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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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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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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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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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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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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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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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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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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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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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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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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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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和现实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涉及到全局工作的方方面面,整体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是主动公开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怕麻烦不愿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部分文件的公开及时性要进一步增强。
三是工作创新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提升政府信息查询、搜索、下载的有效性、便捷性上还缺少有效举措,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优质公开为主线,不断创新公开理念、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对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
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办证等办事功能。持续做好网站局长信箱、网上咨询、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