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522/2014-0000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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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宿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司法局门户网(http://sf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62608;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sf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2年以来,严格按照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形成了从分管领导到专职工作人员的责任体系。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机关各处室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明确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催办,加强日常检查监控,畅通申诉或投诉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三)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形式。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除了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外,我局还积极主动在网上宿迁上进行公开,参加“1+X”新闻发布会系统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在局机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四)加大投入,落实相关保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具体公开事宜。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等基础办公设备,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和技术保障”五落实,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五)开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上宿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包括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信息10条,其他信息10条。宿迁市司法局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3条。

2.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市政府部门板块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也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fj.suqian.gov.cn。(2)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栏。通过布告张贴形式供社会公众阅览相关政务信息。(3)新闻发布会。参加市委市政府举行的“1+X”新闻发布会,介绍法律援助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收费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受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网上咨询55次,多为民间法律纠纷咨询,均已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行政申诉案。

三、存在问题和2013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仍需健全;二是信息公开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公开相应信息。严格责任追究和考审核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各级及各处室间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二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措施。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大资金、设备投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三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动态发布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内容。依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与“网上宿迁”公开同步推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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