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法治打造成为宿迁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宿迁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712房间 宿迁市司法局(邮编:223800);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qsfj311@163.com;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27-843625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
宿迁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