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司法局,洋河镇司法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创新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总导向,以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和深化改革攻坚年为主线,坚持“一个统筹”、突出“四项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打造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宿迁样板,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定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统筹”,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1.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坚定维护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筹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计划,推动各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和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全面推广法治巡察模式,形成制度化长效机制。
2.高质量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围绕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编制法治宿迁建设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具体实施方案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法治宿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全方位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启动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县(区)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做好中央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的迎检工作。贯彻落实《法治宿迁示范创建实施办法》,统筹组织开展法治宿迁、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机关系列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开展全面审查复核工作,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组织开展宿迁市“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表彰活动。
4.全面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扶贫、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重大责任事项约谈、挂牌督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制度体系。持续开展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促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5.加强法治文化和人才建设。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开展党政干部学法考法讲法述法活动,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能力。加强与法学院所合作,深化法治理论研究,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新时代司法行政“456”人才计划,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两公律师”作用,为深化法治建设实践提供智力支持。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库,大力弘扬法治文化。
二、坚持良法善治,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打造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宿迁样板
6.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工程。制定出台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探索建立重大立法项目前评估制度,推动实现“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组班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动完成《宿迁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宿迁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开展“全链式”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和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开展规范执法示范点培育。全面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所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探索基层执法监督新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年内实现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90%以上。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不当行政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督办、纠错。探索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复调对接机制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研判机制,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发案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行为纠错率“三降”目标。
7.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程。对标对表世界银行指标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请市人大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议》。持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告知事项承诺制。开展法治化园区建设试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区。结合全市运河品牌电商大会,打造“运河品牌电商发展法治保障共同体”。加大全生命周期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护航“走出去”企业活动,提高对外开放法治保障水平。
8.实施法治社会构建样板工程。推进《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贯标落实。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目标,深化法治社会“五大体系”建设,结合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重点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收官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建设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长廊,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小镇,组织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计划,为社区选配法治副书记(副主任),开设乡村“法治大讲堂”,深化村民自治积分制管理模式,始终保持宿迁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9.实施法治服务全面推进工程。重点推动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有效发挥作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创新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模式,持续开展“春律行动”,加大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行动,健全完善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年内实现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大力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让人民群众通过移动终端即可享受面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
10.实施非诉讼纠纷“分级诊疗”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完善信访诉求“分级诊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外溢上行”问题研究,持续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努力使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推进实施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建立行政争议“一站式”解决实体和网络平台,融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方式,发挥好行政机关和专业性、行业性组织作用,切实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挺在诉讼之前,压在行业之内” 。加强非诉实战平台建设,实现各县(区)非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实体化运行,结合“人工智能+” 服务,着力打造全面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
11 .实施刑事执行一体化工程。以宣贯《社区矫正法》为契机,重点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实战平台升级改造和分中心、安置帮教基地等支持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机构+中心”实体实战模式,大力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全面推动损害修复嵌入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帮扶全过程,创新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适时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临时安置等适应性帮扶。坚持分类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持续完善“一网三通”,对在矫对象实行全流程分类精细化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12 .实施法治信息化运用保障工程。按照司法部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部署要求,重点推进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平战结合、分级响应”的应急勤务模式,打造建成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一体化智能平台,加快构建统一指挥、上下一体、运行高效的指挥体系。全面推广“人工智能+”,加快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行政立法、执法监督等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整合“12348宿迁法网”功能,逐步实现司法行政服务“一网通”,以科技信息化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13.实施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全面梳理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事项清单,健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参与程度。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运用全媒体开辟法治专栏,推进法治护航活动,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切实提升法治感知度。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精准度。大力推广“法治宿迁”微信公众号,积极拓展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全面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和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聚力改革创新、聚焦争先进位,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登新的台阶
14.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以“深化改革攻坚年”为主线,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印发《宿迁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重要举措责任分解表》,细化落实122项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法治乡村建设、司法所分类建设等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试点司法所与派出所结对共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量质并重,大力推进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事业发展,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
15.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中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带动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大练兵活动,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发挥机关党建示范作用、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引领和司法所党建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司法行政队伍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活动报备、引导教育、媒体发言、分析研判等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16.坚定争先创优目标。紧紧围绕“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目标,切实加强目标考核管理。推行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节点化,坚定不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抓改革、创特色、争先进。发挥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作用,更加精准地评价干部、任用干部,加强对县区司法局班子的协管工作,切实加强县区司法局班子建设,推进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挂职,树立从基层培养干部导向,引导各地优先推荐、选拔和任用优秀基层司法所干部,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大力弘扬“三真”作风,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创建群众满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