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
《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度县(区)工作管理目标及考评标准》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司法局要牢固树立“一切围绕目标转、条条围绕进位干”的意识,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省厅的各项考核内容均已分解到目标体系之中,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2、考核工作坚持平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狠抓过程性推进工作;强化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与关键措施的落实。市局将继续以督查通报形式,及时反映各地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凡班子成员被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
4、创新工作推进方式与方法,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①政(行)风建设,年底被县(区)考核评为第一名的加5分。
②县(区)司法局工作被县、处级表彰的加3分,被市、厅级表彰的加5分,被省部级表彰的加10分,被国家级表彰的加20分。
③经验做法在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会议上被指定交流且推广的加3分,在省部级会议交流的加5分(以会议交流汇编材料为准)。
④根据县(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认定应当加分或扣分的事项。
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