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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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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一是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法。推动市委、市政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常委会、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抓住局党组带头学法。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购买专题辅导读本,强化学习效果局主要负责同志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并推动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一是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合法性审查率 100%。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源头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登记清理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法规文件立改废相关工作。二是做好权力清单。系统梳理市统计局现有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设定依据、行使内容齐全准确,依法公开并动态管理。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网办即办。连续聘用第三方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审核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优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存过程资料。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由局法制审核部门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确保行政执法公正透明。四是统计执法全程接受监督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双随机执法检查,对统计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五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照最新案卷评查标准,认真学习统计系统最新法律法规、处罚裁量标准、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等,不断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六是规范信息公开。建立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依法主动实施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统计资料、提供统计信息查询;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政务事项。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密切跟踪经济社会热点和统计相关舆情,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热点,引导社会公众准确理解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

(三)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一是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制度建设。印发了《宿迁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办法(202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等制度文件,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制度体系。二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融合。深入贯彻《监督意见》,深化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将防治统计造假情况列入市委巡察范畴,市委巡察办在开展巡察前,就被巡察单位在统计方面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专门发文向市统计局征求意见市纪委监委和市统计局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上实现了问题线索移交常态化,联合出台了《宿迁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就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建立取消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县区乡镇受表彰资格的机制,拟表彰的名单要先征求市统计局意见;宿迁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将统计及数据造假查处案件情况列入减分事项,统计监督合力逐渐形成。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推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时向省局上报并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报记录和信息。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自查自纠、专项核查。全市专项治理行动中,没有发现严重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问题,也没有发现统计数据严重失实问题,相关轻微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市县统计部门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全市共执法检查307家联网直报企业,其中责令改正18家,行政处罚5家。

(四)扎实推进统计信用工作。一是深化诚信统计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用相关文件,常态化开展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将统计诚信教育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让诚信统计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工作。积极开展2023年度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全局人员签署并宣读了《政府统计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2023年,全市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共签订诚信统计承诺书5455份。三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开展统计违法企业失信认定工作,及时将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纳入失信名单,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实施一定范围的公示或者书面告知等惩戒方式;规范做好信用修复工作,认真执行《江苏省企业统计信用修复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统计信用承诺、统计信用核查等步骤,积极推进统计失信行为整改,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工作,今年累计完成2家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四是扎实做好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按照《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方案》,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弘扬统计行为规范,促进企业重视和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增强诚信统计意识。2023年认定30家县级、20家市级、5家省级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五是积极应用统计信用产品。指导县(区)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在本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对红名单企业严格落实免检政策,充分体现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调查对象的优越性。

(五)全方位做好普法工作。一是将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统计工作重要内容,按照《宿迁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年)》,定期召开统计普法工作会议,研究并指导落实普法宣传工作,保证了法治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出台《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法治宣传联动事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目标及责任主体、内容、对象、方式和节点,推进全市统计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做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点,通过广场咨询、播放宣传片、悬挂横幅、标语、报纸等宣传形式,面向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四是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活动。市统计局举办1场广场活动,发表1篇署名文章,开展有奖竞答、法治征文”2次线上活动,加强关键少数、责任主体、统计源头、社会公众”4类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法治宣讲,组织政府统计人员法治培训,聚焦数据源头送法入企,面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读本)。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严守统计法律底线、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引导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增强统计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推动统计普法取得明显成效。五是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1228-29,市统计局举办全市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培训班,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统计局(经发局)统计法治工作分管领导、法治工作人员,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40余人参加了培训。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市统计局联合宿迁调查队、宿城经开区、宿城区统计局建设统计文化广场,广场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指标解读、古今说法等植入基础景观内,展现统计文化内涵,彰显法治独特魅力,成为统计普法宣传重要阵地。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现象还时有发生,主要是部分单位严格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感还不够强,少数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深度不够。统计法治力量仍有待加强,主要是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大部分是兼职参与统计执法,平时要承担日常各项统计工作,同时部分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执法经验不足,执法业务能力不高,难以高效完成统计监督任务。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目标考核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听取省局有关统计法治文件、统计法治会议精神汇报,及时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召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主持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县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承诺书》;年内定期听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督导检查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年底组织开展党政一把手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等重要文件内容列入年度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在局月度推进会、全市统计工作会上组织统计法治学习,督促推进统计法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全市统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局主要负责人在宿迁日报发表《奋楫扬帆笃行不怠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署名文章,引导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市县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必修课。

(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统计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积极利用双随机统计执法、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和尊严。加强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作风纪律监督,加大对基层统计部门的指导力度,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严格执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继续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具体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努力营造不能、不想、不敢统计违法的氛围和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诚信统计建设。对全市新入库四上企业开展法律告知和统计信用承诺;开展2024年度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全部联网直报单位及统计人员统计诚信承诺践诺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度诚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依法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同时积极推进统计失信行为整改,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大力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抓好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普法,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日常统计工作中,从源头上遏制数据造假,切实提升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加大对社会公众普法力度。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介相结合的方式,多种方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持续提升大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推动社会公众理解、信任、支持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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