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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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履行城乡建设职责,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改革发展大局,高质量完成立法制规。有序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法和修订任务,制定《宿迁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宿迁市住宅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完成《宿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和《宿迁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做好局新制定的规范文件报备工作。
(二)落实重大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强化行政决策的监督,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对我局承担的《2024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程序,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一件事”改革,推进市政公用联合报装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开通网上中介超市和联合评审,推进“一张蓝图”与“区域评估”融合。我市承担的“优化审批事项”改革任务完成制度性研究并获全省推广,“加强成果质量事后监管”获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典型经验做法推广,有2个区域评估案例入选江苏省区域评估改革第二批实践案例。二是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审批、电水气报装、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事项线上、线下优化固化,加强与相关配合部门协同;建立市级“一件事”线下办理综窗,动态维护线上事项及办事指南,常态化办理“一件事”,事项办件发生率达到80%以上。“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率达99.13%,覆盖率达96.32%。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治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燃气管理、建设工程消防、既有建筑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全过程管理,守牢安全底线。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2023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清单,并按照清单计划指导全面完成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执法证件申领考核,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处罚流程,对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通过听取汇报,评查执法卷宗和走访行政相对人等形式,开展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妥处各类矛盾纠纷,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二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被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三书一函”,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落实,及时反馈情况。三是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办事材料、流程以及时限标准等,并制作公开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市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六)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做好普法宣传。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市住建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先后开展“踔厉奋发绽芳华巾帼普法暖万家”“普法宣传工地行”普法宣传活动。编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案例汇编》,强化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指导,推动以案释法落地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市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表扬。二是全力做好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推动《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城市管线管理条例》《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等住建领域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通过安装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播放法律法规视频、海报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住建领域地方性法规,相关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宣传报道。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局党委开展专题学法2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动党建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在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专题部署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以法治理念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制定印发《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方式,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贯穿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主要原因是在学深、悟透上下的功夫还不足,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创新推动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还不够深。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仍需加强,还存在少数行业监管工作不深、不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三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引发各种矛盾纠纷,部门间协调联动处置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全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业务工作,指导并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是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以法治理念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目标,落实《法治宿迁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开展深化法治机关建设行动,明确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等,将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贯穿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过程。
三是健全建设领域行政调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沟通协作,落实好《关于建立多元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组建专门调解员队伍,制定纠纷联动化解实施细则,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处化解。
四是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宿迁市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起草,以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2〕3 号)立法后评估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及时做好上报备案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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