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司法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索引号 014319522/2017-00014 分类 财政信息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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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司法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 > 的通知》(中办发﹝ 2016 1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本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宿迁司法行政网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本局在宿迁司法行政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 20 日内在宿迁司法行政网公开。

  

第五章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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