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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司法局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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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至2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审核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至市司法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
1、时间:6月11日至6月25日
2、方式: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按要求逐项填录个人报名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出报名表,核实无误后签名供现场确认时使用。网上预报名成功后,妥善保管个人网报号和密码。
(二)现场确认阶段
1、时间:7月10日至20日。预报名人员要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2、地点:洪泽湖路139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司法考试处(电话:0527--84362654)。
    二、需提供的材料或信息
现场确认时,预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或信息:
1、网上预报名序号和本人签名的含有本人信息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护照报名的人员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户籍证明。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司法部《公告》(第75号)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证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在我省工作、学习,户籍不在我省的报名人员,须提交工作、学习单位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的,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且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与户籍地一致。
5、本人通信地址。
6、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须交纳报名费260元。
    三、准考证发放
对于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凭证。
准考证副证提供下载、打印的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10日。 不具备下载、打印条件的,可在9月1日至5日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现场申请领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在我市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可持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证明在我市报名。
2、军队现役人员,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我市报名。
3、在内地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台湾居民,在我市有居所地的,可在我市报名。上述人员在我市报名时,可以先网上预报名,再至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
4、报名人员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75号)》,也可登录江苏司法行政网(http://www.jssf.gov.cn )或宿迁司法行政网(http://sfj.suqian.gov.cn/)查询了解,还可拨打电话(0527 —84362654)咨询。

             宿迁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来源】:市局信息中心
【作者】:市局法学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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